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陕西省药监局组织开展了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各地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现予以公布。
案件概述:2024年9月,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陕西某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中医诊所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无合格标签的中药饮片。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没收涉案药品、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概述:2023年11月,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移交的案件线索,对陕西某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在线上、线下销售药品。对该公司给予警告、责令关闭、没收涉案药品、罚没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概述:2024年7月,省药监局咸阳分局对陕西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索取处方并进行实名登记网络销售处方药。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概述:2024年9月,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铜川市某医院进行检查,经查,该卫生院使用的中药饮片经检验为劣药。给予该店没收涉案药品、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案件概述:2024年6月,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移交的违法线索,对陕西某医药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通过微信小程序网络销售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概述:2024年7月,延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根据举报线索,对延安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给予该公司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概述:2024年8月,安康高新区市场监管执法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安康市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通过网络将非消费者自行使用的医疗器械销售给消费者。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予以罚款。
案件概述:2024年10月,商洛市山阳县市场监管局在日常检查时发现,山阳县某美容店未按规定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
案件概述:2024年7月,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韩城某医院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医院使用过期限的医疗器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涉案医疗器械、罚款的行政处罚。
陕西省药监局提示,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药品时,请重点关注两个资质:一是药品零售企业资质,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公示于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二是药品资质,所购买药品应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注册证。勿通过社交软件、短视频直播平台等非正规渠道,从无资质的商家或者个人处购买药品。消费者如发现无资质网售药品、销售禁止网售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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