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省政府新闻办日前举行的《河南省畜牧条例》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新修订的《河南省畜牧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条例》修订幅度较大,基本对每一条均有修订,目的是契合当前和未来畜牧产业发展需要,保护广大畜牧从业者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增设了“畜禽屠宰”专章,明确将牛、羊、鸡、鸭等作为定点屠宰管理的畜禽种类。当前,全国已有20个省份实行牛羊禽等定点或集中屠宰管理,河南省作为畜牧业大省,牛羊禽饲养量均居全国前列,但牛、羊、鸡、鸭等尚未实行定点屠宰。
这次新修订的《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本省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并逐步实施牛、羊、鸡、鸭等定点屠宰,先在有条件的设区的市开展屠宰试点,试点期为两年。该项立法填补了河南省屠宰管理法治建设的空白,使牛、羊、鸡、鸭等屠宰管理走上了法治化的道路,对推动河南省畜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河南省司法厅生态立法处处长李大可表示,《条例》立足河南省情,贯彻新发展理念,呈现出聚焦“绿色兴牧”“品牌强牧”“质量兴牧”三大特点。
聚焦绿色兴牧,推进畜牧业减污降碳。《条例》要求畜牧业养殖者做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鼓励和支持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法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促进畜禽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就地就近利用;推进节水节粮节能等新技术研发应用,推广水肥一体化、粪污全量收集制肥等技术,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通过不断优化生产方式、创新发展理念,减少畜牧业碳排放,增强碳汇能力。
聚焦品牌强牧,实现链式融合发展。《条例》鼓励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研发差异化、特色化产品,提高优质、特色、高端畜禽产品的比重和供应能力;重点培育畜禽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和现代化冷链物流企业,提高畜禽产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服务水平。同时,支持畜牧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创新联合体等平台建设,加快畜牧业一体化、协作化、网络化,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聚焦质量兴牧,助力全流程提质增效。在育种源头方面,《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业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对推广优良种畜品种采取措施,指导育种场、种公畜站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改善畜禽繁育条件;在完善养殖过程管理方面,《条例》对畜禽养殖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养殖防疫消毒进行严格规范;在强化畜禽及畜禽产品安全监管方面,《条例》规定使用卫星定位终端、建立运输台账、附带动物检疫证明等方式对运输过程中防疫安全加以保障。《条例》专设第七章“质量与监管”,明晰各环节部门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畜禽及畜禽产品。(记者 潘志贤 实习生 曾雨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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